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481.“你们要照我所指示你的居所的样式”表主所在天堂的一个代表。这从“居所的样式”的含义清楚可知,“居所的样式”是指天堂的一个代表;因为“样式”表示一个代表,“居所”表示天堂。“样式”表示一个代表的原因是,天上的神性事物也以可见的形状显现,这些可见事物就是代表。“居所”表示主所在的天堂(参看8269, 8309节)。从先知书明显可知代表是何性质;如约翰所写的启示录,其中描述了灯台(启示录1:12);周围有二十四个宝座的一个宝座,宝座面前的四活物(启示录4:2ff);七印封上的书卷(启示录5章);当印被揭开时出来的马(启示录6章);穿着各种各样的衣服,拿着瓶或碗的天使(启示录9-10, 15章);一匹白马(启示录19章);最后描述了新耶路撒冷,它的城墙、城门、根基,以及高、宽、长(启示录21-22章)。其他先知也描述了类似景象。
所有这些景象都是诸如在天堂不断出现在天使眼前、以可见的形状将属于爱之良善的神性属天事物和属于信之良善的神性属灵事物呈现出来的那类代表。这些事物总起来由帐幕和其中的物体来代表,如柜子本身,摆有陈设饼的桌子、香坛、灯台,以及其它一切物体。因此,当这些物体因是神性属天和属灵事物的外在形式而被进行神圣敬拜时的百姓看到时,这些物体所代表的那类事物便在天堂引起注意。如前所述,这些事物就是属于对主之爱的良善的神性属天事物,和属于对主之信的良善的神性属灵事物。该教会的一切代表在天堂就是这种效果。要知道,一个人总有灵人和天使与他同在;离了他们,人就不能存活。同样要知道,此人通过他们而与主相联,人类,以及天堂也以这种方式而持续存在。由此可见,代表,以及教会的仪式建立在以色列民族当中的目的是什么。还可以看出赐下圣言的目的是什么,在圣言中,字义上所提到的一切事物都对应于存在于天堂中的神性事物;因此,其中所提到的一切事物都是代表,一切话都具有灵义。人由此与天堂相联系,并通过天堂与主相联系。没有这种联系,人就没有任何生命,因为若不与生命的一切显现所来自的生命的实际本质存在相联系,没有人能拥有任何生命。
不过,对那些以为生命从本质上存在于一个人自己里面,并且一个人离了灵人或天使,因而离了经由天堂从神性而来的流注也能存活的人来说,这些事是无法理解的。而事实上,与神性没有联系的一切事物都会灭亡,不复存在。没有任何事物能离了先于它自身之物,因而离了神性,也就是首先的,自有永有者,即耶和华而存在;因此,它也不可能持续存在,因为持续存在就是不断产生。“居所”因表示主所在的天堂,故也表示爱和信之良善,因为这些构成天堂;并且由于一切良善皆来自主,天堂凭它对主的爱和信而被称为天堂,所以“居所”在至高意义上也表示主;这明显可见于相关经文(以赛亚书63:15; 耶利米书25:30; 以西结书37:26, 27; 诗篇26:8; 43:3; 90:1; 91:9; 出埃及记15:13; 申命记12:5,以及其它经文)。由此明显可知,帐幕被称为“圣所”和“耶和华的居所”是由于这种代表。
5247.“他就剃头,刮胡子”表就外层属世层的覆盖物而言的抛弃和所作的改变。这从“剃头,刮胡子”的含义清楚可知,“剃头,刮胡子”是指抛弃外层属世层的覆盖物;因为所剃的“头发”表示外层属世层(参看3301节)。毛发,无论头上的,还是胡须上的,在大人中对应于外层属世层。这解释了为何在天堂之光中,感官人,即那些除了属世之物外什么也不信,也不想去明白除了他们能用感官觉知的东西外,更内在或更纯粹的事物如何会存在的人在来世显得多毛。他们看上去毛烘烘的,以致他们的脸除了胡须外,几乎什么都不是。我经常看见这种满是毛发的脸。但理性人,也就是属灵人,因属世层在他们里面处于恰当的从属地位,故看似有整洁的头发。事实上,在来世,凭头发就能知道灵人在属世层方面的品质或性质。灵人头上之所以出现头发,是因为在来世,灵人看上去和世人一模一样。正因如此,圣言有时也描述人们所看见的天使的头发。
综上所述,明显可知“剃头,刮胡子”表示什么,如以西结书:
祭司利未人撒督的子孙当脱下供职的衣服,放在圣屋内,穿上别的衣服,免得因他们的衣服使民成圣。不可剃头,也不可留长发,只可剪头发。(以西结书44:15,19-20)
这论及新殿和新祭司职分,也就是新教会。“穿上别的衣服”表示神圣真理;“不可剃头,也不可留长发,只可剪头发”表示不抛弃属世层,只采取措施使它变得和谐一致,从而使它变得顺从。凡相信圣言神圣的人都能看出,先知所提到的描述新地、新城、新殿和新祭司职分的这些和其它所有细节都不可照字面来理解。如祭司利未人撒督的子孙当脱下供职的衣服,穿上别的衣服,只可剪头发就不是字面上的意思;相反,先知所给出的每一个和一切细节都表示诸如属于一个新教会的那类事物。
在摩西五经中,关于大祭司、亚伦的子孙和利未人的条例若不包含神圣之物在里面,也不会被制定:
在弟兄中作大祭司,头上倒了膏油,又承接圣职,穿了圣衣的,不可剃头,也不可撕裂衣服。(利未记21:10)
亚伦的子孙不可使头光秃,不可剃除胡须的周围;要归他们的神为圣,不可亵渎他们神的名。(利未记21:5-6)
你洁净利未人当这样行。用除罪水弹在他们身上,又叫他们用剃头刀刮全身,洗衣服,洁净自己。(民数记8:7)
这些条例若非含有神圣观念在里面,永远不会被赋予。在这些条例中(即大祭司不可剃头,也不可撕裂衣服;亚伦的子孙不可使头光秃,不可剃除胡须的周围;洁净利未人要叫他们用剃头刀刮全身)能有什么神圣之物,或教会之物呢?确切地说,拥有顺从内在人或属灵人的外在人或属世人,进而拥有顺从神性的这二者,就是这些条例里面的神圣观念;也是当世人阅读这些圣言经文时,天使所觉察到的。
这也适用于归耶和华为圣的拿细耳人:
若在他旁边忽然有人碰巧死了,以致沾染了他离俗的头,他要在得洁净的日子剃头,就是在第七日剃头。离俗的日子满了,拿细耳人要在会幕门口剃离俗的头;把头发放在平安祭下的火上。(民数记6:9,13,18)
至于何为拿细耳人,他代表哪方面的神圣,可参看前文(3301节)。若不藉着对应知道“头发”是什么意思,因而知道拿细耳人的头发对应于哪方面的神圣,没有人能理解为何神圣之物居于他的头发。同样,谁也不明白参孙力气的源头如何在他的头发中;在以下描述中,参孙将其告诉了大利拉: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归神作拿细耳人;若我剃了,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大利拉叫了一个人来剃除他头上的七条发绺,他的力气就离开他了。后来他的头发被剃之后,又开始渐渐长起来了,力气便又回到他身上。(士师记16:17, 19, 22)
若没有对应的任何知识,谁能明白主的神性属世层由拿细耳人代表,或“离俗”没有其它含义,参孙的力气是由于这种代表?
不知道圣言拥有一个内义,字义用来代表包含在内义中的真实事物之人,尤其不相信的人,几乎不承认这些事物有任何神圣之物;而事实上,最神圣之物就在它们里面。人若不知道,尤其不相信圣言拥有神圣的内义,就不可能知道以下经文里面包含什么,如耶利米书:
真理已经灭绝,从他们的口中剪除。要剪掉你离俗的头发,把它扔掉!(耶利米书7:28-29)
以赛亚书:
到那日,主必用大河外赁的剃头刀,就是亚述王,剃头和脚上的毛,并要剃净胡须。(以赛亚书7:20)
弥迦书:
你使头光秃,为你所喜爱的儿女剪除你的头发,你要剃头,要大大地光秃,如同秃鹰,因为他们都必流亡而离开你。(弥迦书1:16)
他不知道有何神圣包含在有关以利亚的记载中,因为以利亚是长满毛发的人,腰束皮带(列王纪下1:8);也不知道为何戏笑以利沙秃头的童子被林中出来的母熊撕裂(列王纪下2:23,24)。
以利亚和以利沙都代表圣言方面的主,因而代表圣言本身,尤其代表先知部分(参看创世记18章序言,2762节)。“长满毛发”和“皮带”表示字义,“长满毛发的人”表示就真理而言的字义,腰间的“皮带”表示就良善而言的字义。事实上,圣言的字义就是它的属世意义,因为它采用的观念是由世上的事物形成的;而内义是属灵意义,因为它采用的观念是由天上的事物形成的。这两种意义就像人的内在与外在那样彼此关联。不过,由于内在离了外在无法存在,因为外在是内在持续存在所在的次序最后和最低层级,所以戏笑以利沙“秃头”是对圣言的毁谤,暗示它缺乏外在,因而圣言没有适合人理解的那层意义。
由此可见,圣言的一切细节都是神圣的。然而,没有人能发现圣言里面的这种神圣,除非他熟悉内义;然而,它的一点迹象会从天堂流入相信圣言为神圣的人。这种流注通过天使所知的内义实现;这内义虽然不能被人理解,却仍在他里面激发一种情感,因为知道内义的天使所感受到的情感会传给他。由此也明显可知,圣言已被赋予世人,以便他能与天堂交流,并且天堂里的神性真理能通过流入他而在他里面激发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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